商品詳情
📣服裝規定
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服式標識規
五、義警、義交、民防及山地義警男性人員服式及標識:
(十一)領章:飛翔形銀色警鴿圖案,縱橫約二公分至二點五公分,綴於左右領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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📣【重要法律資訊,購買前請詳閱】
本公司販售之警察臂章及相關警用配件,係依據政府公告規格製作,
主要供公務單位採購、現職人員替換或影視拍攝、學術研究、私人收藏使用。
為保護買賣雙方權益,特此公告以下法律提醒:
一、 相關法規提醒
1.冒用公務員服飾罪(刑法第 159 條):
非現職公務人員,嚴禁於公共場所「公然穿著」或「配戴」具備政府官員辨識性之服飾、徽章或官銜。
違者可處新台幣 15,000 元以下罰金。
2.僭行職權罪(刑法第 158 條):
若冒充公務員並行使其職權(如攔查、搜索等),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二、 購買限制與責任聲明
1.凡購買現行警察或特定執法單位之識別標誌(如臂章、警徽),本公司有權要求客戶出示相關服務證件。
若為影視拍攝或收藏需求,請據實告知。
2.購買者承諾所購物品僅限於合法用途(如室內收藏、影視道具、學術研究、現職人員自費替換等)。
3.本公司僅提供合法商品之買賣。購買者於購買後之任何違法行為(如不當穿著出入公共場所、冒充公務人員從事非法行為等),均屬個人法律行為,須自負法律責任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