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詳情
-
📣規格
尺寸:頭圍:51(+-3)公分 S號
頭圍:53(+-3)公分 M號
頭圍:55(+-3)公分 L號
頭圍:57(+-3)公分 XL號
頭圍:59(+-3)公分 2XL號
✻頭圍請量取戴上帽子的位置即可✻
✻(+-3)為後方魔鬼氈可調整範圍,建議選擇不調整魔鬼氈就合適頭圍的帽子較舒適✻
款式:夏帽、冬帽
顏色:藍色
產地:台灣
📣檢驗報告
夏帽
100%聚酯纖維(Polyester)
斷裂強力:經向 55 kgf(含)以上;緯向 35 kgf (含)以上
撕裂強力:經紗 3.2kgf (含)以上;緯紗 2.5kgf (含)以上
縮水率:經向 ± 2 %以內;緯向 ± 2 %以內
透氣性:30cm3/cm2/sec(含)以上
吸水高度:FTTS 4級(含)以上
乾燥速率(第40分鐘):15%(含)以下(40分鐘殘水率)
瞬間接觸涼感:0.13(含)以上
抗紫外線:40(含)以上
📣服裝規定
警察夏季/冬季勤務帽製作說明及檢驗規定
一、主體:筒型帽身,帽分為6片裁組製成:帽前額、兩側分上下層及頂層,帽身布貼合特多龍網襯,縫合處以1.3公分寬特多龍壓條車縫。
二、夏帽:兩側上層為藏青色尼龍網布。
冬帽:整頂同一表布料。
三、夏帽內襯:夏帽以主布料處以貼合特多龍網襯,帽前額需加活動尼龍網襯,網襯需車縫包邊,下緣以布條車縫帽身固定。
冬帽內襯:前額剪接處以天鵝絨,其餘為特多龍網襯。
四、反光出芽:兩側上下分層剪接處夾車銀白色反光出芽(內部包覆棉芯)。
五、電繡:警徽及單位金蔥絲線均須採用同色系製作。
(一)帽前額正中應(電腦)機繡金蔥絲線警徽,寬5.7公分、高4.7公分;警徽製作說明如附表。
(二)穿戴者左側電繡金蔥絲線單位字樣,應依訂購機關規定辦理(字型、大小:標楷體、每字高約1.4-1.8公分、寬約1-1.3公分,依字數照比例縮放)。
六、帽簷:塑膠板,長7公分,在帽簷處夾層車縫反光條。
七、汗圈:採吸濕排汗布料製作,寬3.5公分。
八、後帽調整帶:帽後為兩片交疊式布片,寬2公分,內片背車縫魔鬼氈勾面,外片表車縫魔鬼氈毛面,黏扣帶扣合滑脫強度>=0.9kg/cm2、扣合剝離強度>=200g/cm,(測試 方法:CNS12649),外片表以中央反光銀白色、上下同主布料色布條,並置「POLICE」字樣(寬3.5公分、高0.7公分),字型為Arial粗體。
九、其他: (一) 全帽製作完成後應用蒸氣燙挺。 (二) 每頂製作帽圍尺寸如下(英吋):S(20~21);M(211/4~22);L(221/4~23);XL(231/4~24);2XL(241/4~25);特殊尺寸以實際套量為準。 -
📣【重要法律資訊,購買前請詳閱】
本公司販售之警察臂章及相關警用配件,係依據政府公告規格製作,
主要供公務單位採購、現職人員替換或影視拍攝、學術研究、私人收藏使用。
為保護買賣雙方權益,特此公告以下法律提醒:
一、 相關法規提醒
1.冒用公務員服飾罪(刑法第 159 條):
非現職公務人員,嚴禁於公共場所「公然穿著」或「配戴」具備政府官員辨識性之服飾、徽章或官銜。
違者可處新台幣 15,000 元以下罰金。
2.僭行職權罪(刑法第 158 條):
若冒充公務員並行使其職權(如攔查、搜索等),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二、 購買限制與責任聲明
1.凡購買現行警察或特定執法單位之識別標誌(如臂章、警徽),本公司有權要求客戶出示相關服務證件。
若為影視拍攝或收藏需求,請據實告知。
2.購買者承諾所購物品僅限於合法用途(如室內收藏、影視道具、學術研究、現職人員自費替換等)。
3.本公司僅提供合法商品之買賣。購買者於購買後之任何違法行為(如不當穿著出入公共場所、冒充公務人員從事非法行為等),均屬個人法律行為,須自負法律責任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